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延期审验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和摆放警告标志是为了向其他车辆求助。
驾驶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由行人自行承担责任。
对有伪造或变造号牌、行驶证嫌疑的车辆,交通警察可依法予以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