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聂某医科大学毕业分配到市级医院工作,2004年按规定条件获得执业医生资格并经注册具有行医资格。2005年2月聂某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办个体诊所行医,对聂某开办个体诊所行医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
下列对金属嵌体牙体预备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的患者,不宜用下列哪种药物
患者,男性,38岁。主诉:近2年来,刷牙时牙龈出血。若诊断为慢性龈炎,不会有的临床体征是()
将0.10ml一氧化碳纯气,用清洁空气稀释至10L,该气体在标准状况下的浓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