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送达税务处理文书的,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审理税案书证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提出稽查建议时应注意()的要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