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以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作为被告”,其实只是针对欲立案程序而言。这样,网络侵权的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被告身份的相关信息,可以查实的正式立案审理,无法查明的则不予受理。由此可见,这么做实际是原先请求法院通过其调查权,来查明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背后的人,将调查核实“被告人具体身份”的权力转移给了法院。原告并不具备特别调查权,多数公众也都没有技术手段来进行网络追踪。如果法院介入后仍然无法查清,还是不会受理。只要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诉讼就是去了意义——且不说庭审过程中,“被告”无法进行辩护,就算原告赢得了官司,也没有责任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概括最准确的是:
当前我国社会心态存在的问题包括()
下列行政案件中,不构成窝藏赃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倾销:是指以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国外市场为目的,在一定时期内以远远低于国内外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大量抛售商品的行为。
公务员职业的权力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