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当·斯密所处的古典时期,经济学本来在财富增长和人的幸福之间是存在一个契合点的,即理性人趋利避害的自利性选择有一个经济伦理的约束,这便是后来帕累托改进条件所要求的不损人前提下的利己。可是经济学本身承担的是最大化利益的学科任务,并且不断引入数学工具和抽象逻辑演绎的分析方法,这就使经济学越来越成为一个工具理性占上风酌学科,朝着“中性”的、“非价值”判断的、“非道德”选择的趋势发展。根据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知道:
关于原告资格的表述,选项排列组合正确的是:()。①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先所应具备的条件②有原告资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③原告有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是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④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是其主张权益的享有主体,我国行政诉讼不存在他人诉讼和公益诉讼⑤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所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损害
对下列人员,可以适用死刑的是()。
属于不动产的是()。
林某曾经受过许某的羞辱,一直想报复许某。一天林某故意挑逗、引诱许某对其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许某。林某的行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