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私营股份有限企业,自1999年起,以该公司的名义,采取流动吸资、以新还旧、虚构集资用途、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向社会募集资金4亿元。集资款小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大部分用于挥霍性投资或者随意处分。案发前归还1.2亿元,追回0.8亿元,造成2亿元损失。此外,甲公司总经理乙某另将公司集资款60余万元据为己有,另外将200余万元以个人名义擅自借给他人使用。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公民的肖像权不包括以下内容()。
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主体是双务合同中的()。
下列对法律特征的表述不的是()
直接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 依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