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革命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这证明()。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2019年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从4月1日开始执行。《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下列关于传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王某(14周岁)委托了一名律师刘某作为辩护人,被害人李某(18周岁)委托他的一个朋友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如果发现某法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有权申请其回避的主体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