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9年2月10日,发出一批材料委托乙公司进行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总额为18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15日,与乙公司结算加工费用。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84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有( )。
A: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1836 贷:原材料 180 材料成本差异 36
B: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1764 材料成本差异 36 贷:原材料 180
C: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贷:应付账款 2784
D: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784 贷:应付账款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B: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1764 材料成本差异 36 贷:原材料 180
C: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贷:应付账款 2784
D: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784 贷:应付账款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正确答案是: